浙江首部!《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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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绿道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最美花园城市,市建设局会同市司法局在收集各地绿道立法资料和进行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台浙江省首部规范绿道管理的政府规章——《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办法》于9月28日经丽水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截至2020年,我市累计建成绿道3022公里,其中,瓯江绿道主线430公里,瓯江绿道支线248公里,县(市、区)特色线2344公里,有机串联起114个重点城镇,1080个村庄、105个2A以上景区和1943家民宿(农家乐),“一主四支多环”布局逐渐成型,基本完成主线串联、特色兼顾、山水尽显的绿道网络建设。

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包括总则、绿道规划、绿道建设、绿道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对《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制订的背景、依据、适用范围、概念界定、责任部门等方面作了原则规定。

第二章绿道规划,规定了绿道规划编制责任单位、规划管理、绿道规划的报送审批、绿道规划控制等相关具体情况。

第三章绿道建设,规定了绿道建设遵循的原则,明确了绿道建设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责任单位和具体建设内容,需要遵循的技术规程,绿道标识系统建设要求,以及绿道与公路、城市道路的隔离距离要求。

第四章绿道管理,明确了绿道管理的权利义务,开发利用遵循的原则,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的通行与绿道工程建设和管理无关的机动车等6大类禁止性行为,加强绿道经营行为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明确了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具体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明确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