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唯一!国务院激励表彰丽水市河(湖)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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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丽水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受到通报表彰,也是此项工作全省唯一上榜的市。
丽水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萌发地和先行实践地,素有“中国生态第一市”美誉,是瓯江、钱塘江、闽江、飞云江、椒江和赛江六江之源。多年来,丽水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以民为本、创新赋能,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丽水之干”久久为功推进河湖治理,奋力打造幸福河湖的丽水样板,成效显著。

 目前,丽水建成4个省级以下工业园区、18个镇(街道)、33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全市所有县级及以上河段、水库湖泊“一河一策”,累计创成美丽河湖135条,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全覆盖。同时,在全省率先制定了《中心城市蓝线规划》《丽水市城市蓝线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分类核定与监测指导意见》《小水电生态建设技术规范》,为保护河道生态划定了底线,提供了遵循。

 在河(湖)长制的赋能之下,丽水实现水环境持续提升,让产业更加优化,人民更加富裕。地表水Ⅰ—Ⅲ类水达100%,9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功能区和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95个,达标率为99%,居全省第1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6年全省第一,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12年全省第一;倒逼整治、关停、淘汰企业224家,否决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招商项目85个,主动挤出“黑色”工业产值200多亿元;以水为媒推动“双招双引”,挖掘优质水价值,成功引进德国肖特、国境药业等国际企业,打造丽水山泉品牌。不仅如此,丽水的河(湖)长制还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数字化技术应用,强化天眼监管,实现了河流动态视频捕捉和河道非法采砂、涉水工程天、地、人立体监管全覆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督查激励的通报,在安排2022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对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方适当倾斜,将给予丽水市2000万元激励资金,用于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记者 叶江 樊文滔